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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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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采取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不适合继续羁押的情形时,可以书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那么,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写法是怎样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写法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 XXX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 138XXXX8208
申请事项:对犯罪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雷某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法定的不需要羁押情形,对其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依法据实而论,本律师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晖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雷某晖,最低限度应该对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具体理由详见日前已经递交给深圳市xx人民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特申请对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恭请依法核准并予以立即执行。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 1380XXXX208
2021年xx月xx日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本文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写法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时,家属或委托的刑事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个时候就要提交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是比较严谨的法律文书,建议当事人家属最好委托律师处理,在办理取保候审等手续时会比较顺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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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copyright 罗丹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罪律师,专为交通肇事案辩护,杭州交通事故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