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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

自首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罪犯的自首情节,并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

  。自首情形包括: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自首可以从宽处罚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68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处罚自首犯罪的原则和基本的出发点。

  自首犯中犯罪较轻的,对犯罪人从宽的幅度是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自首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家人劝说自动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内容介绍,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罪犯在犯罪之后的自动投案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是自首,因为自首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罪犯在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也属于自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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