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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什么是无罪辩护,缓刑是否等于无罪释放

一、什么是无罪辩护

  1. 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由被告人决定,辩护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根据案情可以作有罪或无罪辩护。

  2. 2、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实践中律师在看完案件卷宗后(被告人无权看),会劝说被告人做有罪辩护。

  3. 3、有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做有罪但是罪轻的辩护,结果当然是被判决有罪,但是,罪刑可能会从轻或减轻。

  4. 4、粗看上去无罪辩护比较好,但是,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有罪辩护对当事人更有利,这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结果,也是控辨双方博弈的结果。

  5. 5、在美国控辨双方为了获取各自的利益,避免风险经常达成合法的诉辨交易,让罪犯承认罪行,控方降低控诉刑罚。因为任何国家的审判法官都不能超越控方的诉求,自己加重刑罚。

  6. 6、有罪或无罪的辩护也是一种博弈,正常情况下,被告人供认证据确凿或比较难辩解的罪刑,法官可以酌情在法定刑区间内从轻处罚。如果罪行确凿,被告人还一味辩解,肯定会被重判,被认为认罪态度恶劣。所以,不能说有罪辩护比无罪辩护不利。

二、缓刑是否等于无罪释放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其法律依据是刑法第67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并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以上规定很清楚,宣告缓刑的前提就是其已构成犯罪,与无罪释放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对在押的被告人宣布无罪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死缓也是缓刑的一种,死缓期间再疏通一下,就变成无期,然后再变成有期,再来就放了。

上述就是罗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无罪辩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联系罗丹律师,罗丹律师会为您答疑解惑,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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