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656666944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侵犯时,有权要求国家刑事赔偿,这就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对于公民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需要相关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司法解释规定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就是提起。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一个申请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的赔偿义务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了。并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请求赔偿必须要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一个申请书,而这样子做的目的就在于要确定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它们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除此之外,我们提交的申请书,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假如说请求人由于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等这些原因,没有办法自己本人亲自去书写申请书的话,或者有困难的话,我们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第二个步就是请求的受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必须进行一个审查工作,目的的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是否请求权;二是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三是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四是是否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进行申请的提出的。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请求人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并且要在两年内,向有关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步就是刑事赔偿的最终决定。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而对于我们所谓的刑事赔偿的具体方式,国家赔偿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知道国际法律法规上,一般对此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还有一张就是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但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国家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侵权事实被确认之日其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是什么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可知,国家刑事赔偿需要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自己提出,还要明确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13656666944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2019 © copyright 罗丹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罪律师,专为交通肇事案辩护,杭州交通事故罪辩护律师。